12315消费维权指导
12315提示消费者提防“家电下乡”冒牌产品(第二十五期)
录入时间:2010年10月18日8:32
“家电下乡”是我国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十一”即将来临,购买家电的消费者也增多。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却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将翻新家电卖给消费者。面对这种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该如何应对呢?12315指挥中心提示要揭穿对方是否“挂羊头卖狗肉”注意以下几点很重要:
1、家电下乡产品有最高限价。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2、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应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志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另外,产品说明书上还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卡。
3、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志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卡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并索要正规税务发票。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服务的,却自称是“家电下乡”入选产品的经销行为,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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