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消费维权指导
节前购物勿盲目 理性消费重维权 (2011年第一期)
录入时间:2011年1月25日16:5

春节临近,消费者购买年货进入高峰期。12315提醒广大淌消费者在节前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理性消费、按需消费、提高维权意识。
首先,一定要到正规的经营场所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近段时间有消费者反映在路边的小摊上购买的猪肉有异味,怀疑是病猪肉。但因找不到销售者而无法维权,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特别是购买肉类等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家购买,并且在购买食品时查看包装袋上是否有QS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齐全。
第二,理性消费,消除为了获得各种优惠而购物的心理。在节前,各商家都会推出各种“返券”等活动,例如购物满100元返20元购物券,但在实际操作中,再次购物满100元才能使用该赠券,消费者不知不觉中按照商场设置的方式循环购物。部分商家在节前打出“直销价”、“惊爆价”、“全市最低价”和“有奖销售”等口号,不排除在利用噱头抛售积压商品、滞销商品、残次商品甚至是假冒商品。因此建议消费者最好在购物前就列出需购物品的清单,按需购买。
第三,春节临近,美容、美发成为百姓消费的热点。为避免类似消费纠纷的发生,12315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美发、美甲服务的时候,首先要选择正规的经营场所,涉及到医疗美容的服务项目时,一定要到具有医疗美容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由专业医师操作。其次美容和染烫发用品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对于经营者推荐的一些产品,一定要谨慎使用,拒绝使用“三无”产品,以防发生过敏或者中毒现象。最后在美甲时应要求经营者提供有效消毒的美容器具,防止因交叉接触造成的局部感染。
第四,购物消费一定要索要发票,保存证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购物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其他证据,并妥善保管购物凭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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