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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录入时间:2011年9月29日1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安阳市工商局招标工作有关规定,对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建设地点:安阳市彰德路大西门市工商局办公楼
4、建设规模: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中心室内装修、设备安装及调试
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修、行政效能电子监察项目的设备和软件采购及安装、调试等。装修、安装面积以实测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工。
8、项目发包形式:包工包料,总额包干。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并且经营范围具有电脑及电脑软件、电子电器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和维修服务、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
2、项目所需主要设备如工控机、多屏控制软件及LED P5室内全彩显示屏需要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
3、本建设项目不允许两个同类性质的企业法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如两个非同类性质的企业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比如一个技术单位和一个装修单位,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生产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外省(市、区)公司须在河南省设有长期固定办事机构。
三、报名时提交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简介,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主要设备的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及厂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外省(市、区)公司在河南省设立的长期固定办事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及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决算年度报表。
特别提示:报名资料须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原件,验后部分原件退回。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9月29日-2011年10月8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过期不候。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元。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安阳市彰德路大西门安阳市工商局办公楼信息中心405室。
4、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5116509  1863908956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至时间:2011年10月20日9:00时
2、地点:安阳市彰德路大西门安阳市工商局办公楼信息中心405室。
                   
     
                    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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